一、跨國并購的概念?
跨國并購的概念是跨國公司常用的一種資本輸出方式??鐕镜膰H并購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市場和兩個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國跨國性企業"是并購發出企業或并購企業,"另一國企業"是他國被并購企業,也稱目標企業。找法網提醒您,這里所說的渠道,包括并購的跨國性企業直接向目標企業投資,或通過目標國所在地的子公司進行并購兩種形式,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現金、從金融機構貸款、以股換股和發行債券等形式。收購有收購人以自身主體名義去直接收購,也有為了規避和隔離投資風險而通過在第三國尤其是在離岸法域設立離岸公司(特殊目的公司)進行的間接收購。而跨國公司的國內并購是指某一跨國性企業在其國內以某種形式并購本國企業。
二、國有企業跨國并購風險有哪些
1.政治風險,國有企業由國家出資設立,依法由國家機構進行管理;
2.財產風險,各國的兌匯率經常發生改變,中國企業在兌匯過程中就要常面臨利率風險;
3.程序風險,因為涉及兩個不同的國家,在并購的程序上會因適用法律不同而產生矛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該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需要規定最低限額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三、中國企業跨國并購的動因是什么
1.跨國并購可以避開國外的知識產權保護壁壘,快速進入戰略性行業。
2.可以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3.可以拓展發展空間,搶占國際市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