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房簽合同簽多久為好?
門面合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簽幾年。當事人與出租人簽訂門面租賃合同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租賃期限,但是,最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因為法律明確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因此,門面租賃合同的期限應當由雙方當事人達成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二十年。
門面房,是臨街底層房間的通稱,包含一切底層沿街的住宅公寓產權的居住用房,或經營性產權的商業用房等。所以,房屋的使用性質或者土地性質不是定義門面房的因素。門面房,僅是口頭用語,沒有嚴格的法律含義或者專業的術語解釋,是約定俗成的說法。
門面房合同怎么簽?
擬定好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合同的主要內容委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租賃標的的詳細情況、租賃費的數額及支付、期限等。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