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其他。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關于我們 加入我們 聯系我們 商務合作 茶葉時報 www.cysbw.net 版權所有
投稿投訴聯系郵箱:8 8 6 2 3 9 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