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造謠侮辱怎么辦?
惡意誹謗,可以協商解決或者情節嚴重向公安機關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侵犯名譽權怎么判定的?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