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息縣法院開展“豫劍執行”第六次集中執行行動,并邀請市人大代表朱燕、縣人大代表楊勇剛及縣政協委員馬仕錦共同見證了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的執行全過程。
2011年,因棚戶區改建項目,陳某與信陽某公司簽訂《改建補償合同》,按照合同約定,信陽某公司補償陳某房屋為1#101室。但當初信陽某公司為了挖地槽遺留下一塊南北長8米,東西寬3米,深度2米多的水坑,因長年累月無人打理,填滿垃圾的水坑臭氣熏天。入住至今的陳某,幾年來從不敢開窗通風,即便如此,腥臭氣還是讓一家人無法忍受。為盡快解決問題,陳某多次找到物業及信陽某公司,但一直未能妥善解決。
無奈之下,陳某將信陽某公司訴至息縣法院,息縣法院判令信陽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排除妨礙,即對位于息縣某小區1樓東側(陳某現住房東墻外側)地基進行平整、硬化。
因信陽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生效判決,陳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承辦人接案后第一時間聯系到信陽某公司,但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并不是公司不配合而是有案外人干擾。原來緊鄰臭水溝旁的是王某的地皮,王某因開發問題曾與信陽某公司存在舊怨,因此故意阻攔施工。得知這一情況,承辦人多次聯系案外人,但案外人態度強硬,始終不愿配合。承辦人當機立斷,決定進行強制執行。
為保證強制執行效果,承辦人提前制定執行方案,并特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執行現場,執行干警們嚴陣以待,在維護好現場秩序的同時,安排挖土機及相關車輛有序作業現場對臭水坑進行填埋。
看到臭水溝終于要被填埋,圍觀群眾爆發出熱烈的叫好聲。“真的,這個水坑困擾我們好久了,味道臭不說,還有小孩子曾經掉進去過,這還是在小區里面,安全隱患太大了。”小區一居民感嘆道。在近兩個小時的填埋后,原本的臭水溝已經煥然一新,案件申請人陳某感謝了又感謝,“要是沒有咱法院的人,我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這是我的唯一住房,因為這臭水溝,家人的身體都受到了影響,實在是太感謝了。”
“強制執行確實需要擔當也需要智慧,”全程監督了此次強制執行行動的市人大代表朱燕說,參與此次執行活動,讓我對執行也有了新的認識,執行內容的多樣化促使執行措施也進一步更新,面對復雜的執行形勢,執行干警不僅是“調解員”更是“安全員”,要兼顧情理與法理,要案結更要事了。(金正義 袁媛 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