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入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1)各項稅收: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關稅、農牧業稅和耕地占用稅、契稅、教育費附加、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等。
(2)專項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費收入、征收城市水資源費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設貸款歸還收入、基本建設收入、捐贈收入等。
(4)國有企業計劃虧損補貼:這項為負收入,沖減財政收入。
財政收入的分配職能具體是怎么做的?
主要是通過調節企業的利潤和居民的個人收入來實現的。
1、調節企業利潤(無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1)稅收手段、財政補貼
征收消費稅剔除或減少價格的影響
征收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剔除或減少由于資源、房產、土地狀況的不同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征收土地增值稅調節土地增值收益對企業利潤的影響等
(2)統一稅制,稅負
2、調節個人收入的方法:
(1)稅收手段
征收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縮小個人收入之間的差距
征收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調節個人財產分布
(2)轉移支付
社會保障支出、救濟支出、補貼—維持最低生活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