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一男子
【資料圖】
名下擁有豪車和四層樓房,
卻欠多年老友的
1.7萬的裝修尾款遲遲不付。
老友催促一年未果,
訴至法院……
案情簡介
李某和吳某是多年好友,吳某兒子結婚時還邀請李某喝了喜酒。由于李某從事裝修工作,吳某便請李某為其兒子的婚房裝修。后經結算,吳某欠付李某裝修尾款17475元。李某催促一年未果,訴至法院。
2022年10月,在法院主持調解下,吳某承諾于2023年1月向李某一次性支付裝修尾款17475元。本以為吳某會信守承諾如約還款,但吳某再次爽約,直接把李某拉黑,拒接電話。李某無奈,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經執行法官調查,結合李某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發現吳某名下有一臺進口的勞恩斯酷派跑車,吳某和其妻子還在市區共同建有一棟四層樓房。隨即,執行法官與吳某電話聯系,要求吳某限期還款,吳某態度也很“真誠”,表示會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但每次到了付款時間就是不見實際行動。于是出現了開頭的那幾段對話。
面對吳某失信于人、謊話連篇的行為,執行法官決定主動出擊,好好治一治他的“還款拖延癥”。2023年4月6日,執行法官將李某、吳某約至辦公室,組織雙方面對面解決問題。
約談過程中,執行法官向吳某當場開具《預拘留決定書》,載明:“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義務或者不配合法院執行的,本院將依法對吳某拘留十五日”。同時,書記員在詢問筆錄中將吳某多次失信及拒不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詳細記錄在案,倒逼吳某還款。
迫于《預拘留決定書》的壓力,吳某與李某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并一次性支付欠款17475元。
法官說法
預強制措施是一種懲戒“預”警,包括預罰款、預拘留等,執行法官會將“預懲戒決定書”送達被執行人以此打擊失信行為,維護司法權威。
執行法官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被執行人有時會對法官的口頭警告不以為然,“預懲戒決定書”既增強了執行威懾力,又給予了被執行人履行期限的空間,不僅達到了強制執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引導被執行人的作用,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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