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刪除、下沉、稀釋網上信息……“網絡黑公關”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俗稱“地下網絡水軍”。
《法治日報》記者從湖北省襄陽市公安局獲悉,該局搗毀一個盤踞在老河口市的“網絡水軍”團伙,現場抓獲劉某玲等涉案人員8人,收繳作案手機10部,電腦9臺。據了解,該案也是襄陽市成功偵破的首起網絡水軍非法經營案。
案發:微信群里發布“控評”廣告
【資料圖】
今年2月,襄陽市公安局網安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線索,一交友微信群里有大量聲稱可以刷量控評、有償刪帖幫助企業挽回形象的廣告。
民警隨后查看了一些歷史廣告案例,發現一些群成員頻繁在群中曾發布的網文下留言,發表主題高度一致、表達各有不同的大量評論,行為異常。一些人還向同行購買已經有一定粉絲量基礎的自媒體賬號,借此獲得更好的傳播效果。
經多日偵查追蹤,民警對上千條網絡文章、數十萬條留言跟帖進行了梳理,確定這是一個有組織的、涉嫌破壞市場秩序非法獲利的犯罪團伙。
確定線索后,襄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組織偵查打擊作戰部民警進行深度篩查研判,最終成功掌握了這個網絡涉惡犯罪團伙的內部架構及作案流程。
按照“市縣主戰”工作要求,襄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老河口市公安局聯合成立專班,全領域、全鏈條打擊,堅決防范該團伙繼續坐大成勢,避免造成更多危害。
收網:順藤摸瓜抓獲“水軍團長”
“這類案件在湖北省偵破的不算多,固定證據非常重要。”參與案件偵查的民警孫偉說,該案通過互聯網組織發動,涉及多個省市、多家網站、多個信息發布平臺,因此取證跨度廣、難度大。
辦案民警通過逆向追蹤、線上線下聯動,終于完成了數據收集和線索溯源工作,鎖定了嫌疑目標對象。
該案主辦民警張子健介紹,根據線索,警方迅速開展研判,很快就掌握了團伙成員的信息和活動規律,但是因為主犯劉某玲多次離開本地,案件沒有立刻收網。
劉某玲是多家互聯網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俗稱的“水軍團長”。
劉某玲負責接洽任務后再一對一交給不同的“水軍團伙”,通過微信群發布需要跟帖的網絡文章,在股吧、貼吧、網站等平臺制造熱文壓制、編造軟文推廣等方式,幫助一些企業或商家控制負面輿情、推廣售賣商品,而后從中非法謀取利益。
警方偵查發現,這伙人還打著“輿情優化”的幌子,承接專門針對一些企業的負面帖文進行全網式清理業務,非法獲利巨大。
“都別動,手抱頭蹲下!”3月21日,案件專班組織網安、刑偵、處突等40余名警力一舉打掉該犯罪團伙在老河口市的窩點,并將主犯劉某玲抓獲。
揭秘:轉行獲利于是越做越大
2014年,劉某玲大學畢業后到廣東東莞一家電子廠打工。
不甘心一直在流水線上工作的劉某玲,聽從車間領導的建議,辭職去北京尋求前景更好的互聯網工作。2016年初,她如愿入職北京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廣告營銷業務,工作有趣又掙錢。
工作幾年,劉某玲摸到了賺錢的門道,也積攢了一些人脈。2019年7月,不滿足于現狀的她,決定入股圈內朋友張某的公司。次年9月,劉某玲在湖北武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同步開展相關業務,張某的公司成了劉某玲的下游供應商。
出于成本考慮,劉某玲公司的辦公地點一直在老河口。直到2022年,張某因個人原因向劉某玲借款150萬元,并將名下北京某互聯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對公賬戶交由劉某玲處置,劉某玲實際成了兩家公司的“大老板”。
劉某玲安排其嫂子余某擔任北京某互聯網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堂弟劉某成負責該公司財務并持股5%,同時對接劉某玲公司的營銷業務。
由于北京某互聯網公司維持了一些知名企業客戶,劉某玲經常以該公司名義對外承接業務,完成業務后,將客戶的結算款按照比例分給承接任務的大、小“水軍團伙”,參與的“狩獵者”則以“工作量”進行分贓。
“我以為這種行為沒有觸犯法律,只想著自己手里有資源,做這種業務投入少收入高,但聽了民警的教育,我認識到了這種做偏門賺錢的行為破壞了網絡環境和市場秩序。”確鑿證據面前,劉某玲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自2020年9月開始,劉某玲多次以名下公司及朋友張某公司的名義招攬業務,并以營利為目的,安排公司員工采取下拉詞優化、自然搜索排名管理、口碑優化去負、控制首頁負面信息、搜索結果壓制等手段為國內多家公司提供有償信息刪除、沉帖、降帖及刷量控評服務,涉案資金高達4900余萬元。
目前,劉某玲、劉某成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經初審,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涉及北京、武漢等多地和多家公司,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擴線。
警方提示,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來源 法治日報 | 作者 劉志月
編輯 孟紫薇
流程編輯 嚴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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