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消亡有什么后果?公司解散和撤銷有什么不同?
2023-05-19 13:45:23
來源:法制法律網
自然人的死亡是法律事件,公司的消亡也是法律事件,都將引發一系列的法律問題。但公司法人的消亡與自然人不同。自然人作為有生命體一死了之,身后有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可了斷生前形成的債權債務。而法人作為社會組織體,本無生命,更無繼承人而言。其主體資格存續期間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關系,必先自行了結,方可消亡。否則,已經與法人建立法律關系的主體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損害,或因此而獲得不當利益。故法人終止事由出現時,不能逕行使其消亡,必先考慮如何彌補較自然人死亡有繼承人斷后的或缺。
公司法人的消亡,從不同的角度看,有解散、終止、吊銷、注銷、撤銷等多種原因。其中,終止側重于公司的不存在的事實狀態;解散是指使公司消滅的法律行為,包括自愿解散、破產解散和違法解散三種,解散事由是公司程序的開始,而不是公司解散程序的結束;在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規定中,撤銷則是一個正式的法律用語,專指公司登記主管機關依清算組申請或依職權將公司從法律上徹底消滅的行政行為;吊銷常與營業執照搭配使用,是指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在公司違法時撤銷其經營資格的行政處罰行為;注銷是指經過法定清算程序后,由公司登記機關審核予以解除其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但在上述范疇中,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只是使公司消滅的一種間接原因,它們本身并不等于公司消亡,從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只有公司登記機關的注銷行為才是直接決定公司消亡的唯一因素。
相關閱讀
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環球傳媒網"或電頭為"環球傳媒網"的稿件,均為環球傳媒網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環球傳媒網",并保留"環球傳媒網"的電頭。